“刘三姐”,用身体交易103次,敛财76万,于1992年被枪决!_环球热议

来源:超哥解历史 2023-05-01 00:11:00

照片中正在低头写字的这个漂亮女子名叫程春莲,下一刻,她就将被旁边的武装人员押赴刑场执行死刑,画面中,她是在进行被处决前的最后一道程序——签字画押。


【资料图】

从照片中来看,程春莲是一个妥妥的大美女,尽管已经在监狱中待了很长时间,但是,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形象和气质。她穿着一件金黄色短袖,面容姣好,身材婀娜,不知道真相的人,死活也不会把她跟死刑犯联系到一起。程春莲,出生于1955年,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中长大,这或许给程春莲的心理上留下了对金钱的渴望。虽然家里比较穷,但是父母都很正直,踏踏实实地干活。

程春莲从小就喜欢唱歌和跳舞,到人群前面给大家表演也丝毫不胆怯,父母看见孩子这么喜欢,更是努力地干活儿,然后用省吃俭用的钱把程春莲送到了文艺培训班里学习。

因为自身对表演的喜欢,程春莲更是下功夫学习,在专业的训练下,她也有了很大的进步。由于程春莲的表演能力非常出色,在16岁的时候就被市里的艺术团相中了,于是她就进了艺术团,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。

虽然已经成功地成为了艺术团的成员,但是舞蹈这门艺术,需要每天都进行练习才能够跳得越来越好。艺术团每天都会练习要表演的舞蹈,程春莲也是十分的努力,在其他人走了之后还会再练习一段时间,就是为了让自己更加的优秀。后来,她的努力也得到了回报,成功担任了艺术团的领舞。

有一天,当时最红的歌舞剧《刘三姐》的工作人员来到了艺术团,想挑选一个能够出演刘三姐这个角色的演员。选角的时候,程春莲凭借着自己还不错的外表以及出色的舞蹈能力成功当选。

程春莲每天都努力地排练,和演员们一起搭戏,最终成功完成了这个当红的舞台剧表演。由于她的表演非常好,也收获了许多的人气,然后成功地走向了各种艺术舞台。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,程春莲的表演事业刚刚开始大火,她就跟艺术团提出了辞职。

这时候的她已经没有了当初对表演非常热爱的初心,她考虑更多的是自己能够挣多少钱的问题了,当初喜欢表演的小姑娘还是被社会的环境影响了自己。

当时在艺术团,程春莲的工资是每月300元,已经算是比较高的工资收入了,但是她还是不满足。当时有许多人下海经商赚了钱,于是她就辞职去了深圳寻找机会。刚开始她只是在一家服装公司里边做销售工作,后来因为工作的机会认识了越来越多的人。1988年,程春莲认识了渤海石油公司的梁科长,从此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。

当时我国处于改革开放的时候,石油资源还不足以满足市场,供不应求。所以程春莲就开始想办法额外搞到一些石油指标,拿在自己手里,然后再提高价格卖给石油公司。

梁科长是负责公司运销处的销售工作,陈春莲就想方设法地跟他搞好关系,还跟梁某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最后拿着办好的证件成功的让梁某给她批了一些石油指标。然后自己又联系到了浠水县石油公司,把石油卖给了她们,中间的差价就是自己的。

树大招风,程春莲自从开始了“石油生意”之后,不仅没有收敛,还开始了受贿。程春莲收到贿赂之后,再卖给石油公司,中间还能继续赚,就这样越赚越多,“事业”越做越大,导致最后事情暴露,引起了别人的不满。

第二年6月份,黄石市的检察院收到了一封举报信,就是举报陈春莲的。里边详细记录了她受贿和倒卖石油的金额,是一份儿有力的证据,揭露了程春莲的罪行。检察院看完信件之后立马上报给了领导,最终决定立案侦查。

检察机关立马到渤海石油公司对梁某的办公室进行了查处,还有参与贿赂和买卖石油的相关公司也被调查。在经过严格的调查之后,发现了程春莲一共倒卖汽油和柴油多达几千吨,受贿金额高达76万元,警方就对程春莲和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了抓捕。

程春莲案件一出,就在电视台播报了这条新闻,是当时我国六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,影响非常的恶劣。

在法院给程春莲定刑的时候,也非常的为难。案件性质在当时十分严重,而且我国当时正在健全法制,正是让全国人民意识到法律不容侵犯的时候,必须要对陈春莲进行严惩。于是在讨论过后,决定给她判为死刑。

1992年4月3日,黄石郊外刑场,一声枪响,37岁的程春莲结束了追名逐利的一生。回顾她的人生,仿佛一直被欲望裹挟前进。当她已经通过努力,改变了贫苦的命运,却并不满足,一次次为名为利,做出失去底线的事,令人咂舌。

正如《红楼梦》中一句话:机关算尽太聪明,反误了卿卿性命。她逃不出欲望编织的贪婪之网,自然也逃不出正义审判的恢恢法网。但也令人深思一个问题。自古欲壑难填,人究竟是满足1000个欲望重要?还是战胜1个欲望重要?无论如何选择,人都要守住道德底线,否则,只会伤人又伤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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